住建部將督查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
信息來源:中國建設報 摘抄 :寧夏鴻瑞偉業工程咨詢 發布日期:2018-04-08 16:43
本報訊 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建筑市場監管體制,嚴肅查處違規設置市場壁壘、限制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的行為,清理廢除妨礙構建統一開放建筑市場體系的規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體系,營造公平競爭的建筑市場環境。
據了解,2015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制訂印發了《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出臺,強調優化建筑市場環境、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為督促各地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開展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統稱“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
通知明確了專項檢查的內容。一是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重點檢查是否已按照相關要求,取消備案管理制度,實施信息報送制度。二是外地建筑企業信息報送管理工作。重點檢查信息報送內容是否嚴格限定在規定范圍;報送信息是否向社會公開;是否隨時接收外地建筑企業報送的基本信息材料;是否存在要求建筑企業重復報送信息,或每年度報送信息的情形等。三是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以下情形:擅自設置任何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告知條件;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任何費用或保證金等;要求外地企業在本地區注冊設立獨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強制扣押外地企業和人員的相關證照資料;要求外地企業注冊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將資質資格等級作為外地企業進入本地區承攬業務的條件;以本地區承攬工程業績、本地區獲獎情況作為企業進入本地市場條件;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到場辦理入省(市)手續;其他妨礙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的行為。
專項檢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自查階段,時間為4月2日至5月21日。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照通知確定的檢查內容組織本地區自查,及時發現和整改有關問題,提出相應對策措施,并于5月30日前將本地區自查報告及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匯總表報部建筑市場監管司。第二階段是督導檢查階段。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根據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的自查報告以及收到的相關投訴舉報開展督察,督促各地嚴格按照《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的要求做好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開展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專項檢查是推進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重要舉措。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認真做好專項檢查工作。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建筑企業跨省承攬業務監督管理工作,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促進企業自由流動,推動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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